周易第5卦:水天需(需卦)坎上乾下

周易第5卦:水天需(需卦)坎上乾下,卦象上水险下刚健,君子虽刚健而有能力,但却有坎险阻隔,而无法前进,为龙困浅滩,等待时机之象。又坎为沟渎,若要强行渡过,则沟渎成困难险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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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易第5卦:水天需(需卦)坎上乾下

【需卦-综合详解】

龙困浅滩,等待时机,不宜即刻前进。二月之卦。

“需”传统解释为“须”,等待的意思。但原义应作“濡”,沾湿之义,引申为迟滞、陷入…,因此“需”应正音为“如”。帛书作“襦”,归藏作“溽”,两字都通“濡”。

需字甲骨文从大从水,为大人身上有水,与需卦上坎水下乾大的卦象完全一致。周代金文之后作,上为雨为水,下为天,也是与需卦卦象相符。但是到小篆开始譌变为,为上雨下而,“而”通“须”,因此需字解释作“须”通“䇓”,也是现今主流的解释,但这不但偏离需字本义,也切断了字形与卦象之间的关连。

需古字兼具“儒”和“濡”的意思,也是这两个字的本字,但后来又在文字上加人字旁成“儒”用以专指司礼的人,此可能是儒者、儒家的由来。或加一水字旁成“濡”作沾湿,湿润的意思。“濡”引申也有等待、延迟、耽溺、难进、陷入…之义。需字后来也演变为我们现在说的需要、需求的意思,意指人生命上有所待而不可缺乏的事物,《序卦》说“需者饮食之道也”,《象传》说“云上于天,需,君子以饮食宴乐”。

《杂卦》“需不进也”,《彖传》“需,须也,险在前也”。卦序上需卦是继屯蒙而来,屯、蒙为开天辟地之后文明初开,人民草昧无知的时候,需卦讲的则是文明进展停滞、解决饮食基本问题之事,所以《序卦》说:“蒙者物之稚也。物稚不可不养也,故受之以需,需者饮食之道也。”

卦象上水险下刚健,君子虽刚健而有能力,但却有坎险阻隔,而无法前进,为龙困浅滩,等待时机之象。又坎为沟渎,若要强行渡过,则沟渎成困难险阻。若君子居内不动则沟成天险屏障。故君子虽有乾阳之德可以涉险犯难(卦辞曰“利涉大川”),但若能守静居内则能以逸待劳,饮食宴乐,养精蓄锐。所以《象传》说“君子以饮食宴乐”。

得需卦者,虽有刚健的德性而可以涉险行事,能力足以解决困难与渡过危险,但仍以退守、静待时机才是上策,若执意行动,虽然事情或许可成,但恐会历经一番浴血苦战。

【需卦-卦辞详解】

需,有孚,光亨,贞吉,利涉大川。

《彖》曰:需,须也,险在前也。刚健而不陷,其义不困穷矣。需,有孚,光亨,贞吉,位乎天位,以正中也。利涉大川,往有功也。

《象》曰:云上于天,需,君子以饮食宴乐。

等待,有诚信则能够光明而嘉会。贞定为吉,亦宜于涉大川。

需卦乾阳在内,坎险在外,可静可动。贞定则有利而吉,但亦可涉大川,因此卦辞说“贞吉”又说“刚健而不陷”、“利涉大川”。乾通倝,为天光的意思,故曰光亨。处需之时,诚信为上,有诚信则可光耀四方而嘉会,无诚信则否。

光亨为赞美君子汇聚嘉美之条件,光明而亨。亨字上博楚简皆作卿,古卿字即飨的本字,象两人对坐饮食,为聚会用餐的样子,宴会、飨宴之义。古亨、享、飨本互通,因此“光亨”亦可解释为荣耀、显赫之飨宴,此更符合《象传》“需,君子以饮食宴乐”之义。

【需卦-爻辞详解】

初九:需于郊,利用恒,无咎。

《象》曰:需于郊,不犯难行也。利用恒,无咎,未失常也。

滞留于郊外,宜有恒心,没有罪咎。

虽然眼前有危险,但懂得避开锋头不强行冒险。因为不冒险犯难、勉强前进,与危险保持安全距离,所以终能免于罪咎。原本就六爻卦位来说,郊应该在五或上爻。此初九言郊者,因坎在外,初九距坎最远。此言乾阳“涉大川”的边进边等的过程,初九至九三以距坎险之距离而言“郊”、“沙”、“泥”。由于郊外离坎险还很远,距“涉大川”时间还久,因此必需要有耐心,故曰“利用恒”。又初九变下卦成巽,巽为渐进,为进退,为不果。

九二:需于沙,小有言,终吉。

《象》曰:需于沙,衍在中也,虽小有言,以吉终也*。 *“以吉终也”或作“终吉也”。

滞留于沙地上,遭到轻微的言语中伤,最后为吉。

初至三为乾阳边等待,边视情况而前进的过程。初九距坎险远而说“需于郊”,九二离水边较近,已至河边的沙地说“需于沙”。九二变为离,成黄离之中,为元吉,故曰终吉。

“言”在《周易》中多属负面的意思,指言语上的中伤。

九三:需于泥,致寇至。

《象》曰:需于泥,灾在外也。自我致寇,敬慎不败也。

滞留于水边的泥泞,引来了盗贼。

九二还在沙岸边,再进一步就准备要涉水。九三则已踩进水边的烂泥,为烂泥所困。《象》曰:“需于泥,灾在外也。自我致寇,敬慎不败也。”灾在外意指坎险在外,坎为灾。自我致寇,因为自己让自己身陷险地,自曝弱点,而引来了盗贼。乾阳为大,足以御寇,因此只要谨慎小心就不会失败,可以逐退盗贼。九三近逼坎险,坎为盗,又居互卦离之下,兑之中,离为戈兵,兑为毁折,因此有致寇之象。

六四:需于血,出自穴。

《象》曰:需于血,顺以听也。

滞留于沟渎之中,等敌寇离开之后,离开所躲藏的洞穴。

另一解释为浴血奋战,从洞穴中逃出。血喻受伤、处于险境。

六四已进入坎,也就是危险之地,血传统讲法认为是流血的血,比喻进入危险之地,因坎为血象。需即濡,濡为沐浴或沾湿,引申为滞留、停滞。濡于血,就是浴血,血战。

坎也可为沟渎。血作洫,即沟渎的意思。“需于洫”即滞留于沟渎之中,躲藏在沟渎中为避难的意思。

九五:需于酒食,贞吉。

《象》曰:酒食贞吉,以中正也。

滞留于酒食,享受酒食,贞定为吉。

虽然身处险中,但九五刚中,所以能够享受酒食宴乐。《象传》说:“需,君子以饮食宴乐。”《序卦》说:“需者饮食之道也。”九五爻是需卦的主爻,也是需卦卦义的核心,所以九五爻“需于酒食”呼应了象传及《序卦》传。

上六:入于穴,有不速之客三人来,敬之终吉。

《象》曰:不速之客来,敬之终吉,虽不当位,未大失也。

因逃难而躲入洞穴之中,有不请自来的客人三人来,礼敬他们,最后则吉。

上六是需卦外卦水险的最后阶段,也就是滞留即将结束时,这时逃难到穴中,遇到不请自来的客人三人,这是来搭救自己逃离危险的,因此礼敬他们最后可以顺利逃难,化险为夷。

速为“召”的意思。不速之客就是不召之客,不请而突然自来的客人。速或作促,不催促他而自己来。另有一说认为,“不速之客”即小偷,“敬之”当解为“儆之”,儆为小心谨慎、预防的意思。言有小偷来,小心预防最终为吉。本文取自易学网。子曰:小人不耻不仁,不畏不义,不见利不劝。不威不惩,小惩而大诫,此小人之福也。

易曰“履校灭趾,无咎”,此之谓也。善不积不足以成名,恶不积不足以灭身。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,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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